首页 > 全州志 > 第十八卷 政党
第七节 重大政事纪略
2011-02-03 15:01:34   发表:


手工业方面,1954年组织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社,至1956年底,基本完成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肃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县委成立5人小组领导全县肃反工作。 自1956年4月至1959年2月,将全县的干部职工,分5批进行肃反教育,参加单位971个, 计16849人,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246人,其中依法惩办35人,其余作了较轻的处分, 弄清一般政治历史问题426人。当时的政策主要偏严,后来对错划者已予平反。通过肃反,弄清了内部情况,纯洁了革命队伍;在运动中培养提拔一批干部,发展中共党员146名,青年团员127名。
整风与反右斗争
根据党的八大精神, 中共中央于1957年4月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全县于1957年10月至次年5月, 进行整风与“反右”斗争。10至11月为鸣放阶段,参加单位21个,干部975人, 鸣放意见10935条。12月至次年3月,为反右派斗争阶段,小学教师与工商界于1958年元月同时进行反右派斗争,至同年3月底,全县共划出“右派分子”130人,有“右派”言论54人。处理情况是:开除干籍工籍送劳动教养16人,开除干籍16人,其他作了较轻的处理。1978年后,除1名维持原案外,余下的全部改正。
根据1957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县内以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出发点,于当月在县境农村范围内开展鸣放和辩论,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作斗争,对情节严重者作了处理。当时已退社的131户,闹退社的10793户,在政治运动的声势下,他们回到社内,但建立高级社后的有关问题,仍有待解决。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
1958年,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精神和全国“大跃进”的形势,县内开展了“大跃进”运动,追求工农业生产建设的高速度。当年县内曾掀起三次积肥运动;贯彻“插红旗”“拔白旗”,让高指标居主导地位;将70%的水田进行深耕改土,创造高产条件;在飞鸾桥划定一亩水田, 积肥并蔸,作为所谓“卫星田”;组织4万多民工,兴建以灌江为主的水利工程; 在全国“以钢为钢,全面跃进”的方针下,抽调7万劳动力,用60天时间,“大办钢铁”。当年的灌江引水工程,次年竣工,世代受益;其他“大办”多属脱离实际,或有虚假现象,造成经济上的严重损失;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减少了3.52%,其中粮食仅比上年增产0.5%;大办钢铁,不仅浪费劳力,且毁林16.0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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