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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宣传教育
2011-02-03 15:01:45   发表:

地下党宣传工作
1943年中共全县党组织成立后,党的宣传工作,采用传播革命进步书刊的形式,来团结教育青年。当时传播的有《西行漫记》、《大众哲学》及中共在白区公开发行的《新华日报》和《群众》杂志;党员学习解放社编的《论共产党》和整风文献等。追求进步的青年,通过学习,陆续自觉投入革命斗争。
1945年日军投降后,中共全灌特支在党员和进步青年中,传阅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新华日报》、《群众》杂志、《华商报》、《正报》等书刊;全灌特支还秘密印刷了《民主战线》等小册子。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桂北地工委布置全县党组织学习《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三年游击战争》、中共桂北地工委1948年的《十一月决议》等。通过学习,明确了阶级划分的主要标准,懂得了游击战争应该遵循的规律,以及桂北游击队的具体政策和具体工作。为了稳定各阶层的思想情绪,阐明党的方针政策,在县内散发《约法八章》(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和《桂北人民解放总队布告》。
解放后宣教工作
解放后,县委的宣教工作,包括干部党员培训、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形势和政策宣传、社会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各阶段的主要内容为:1949年至1956年以巩固人民政权、实行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为学习中心;1957年至1966年,学习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有关理论;“文化大革命”时期,“左”倾思潮流行,主要宣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1976年至1978年,主要揭批林彪反党集团、“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1979年至1990年,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中心,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实现改革开放和反对和平演变等有关理论。
党员干部培训 1952年至1960年,县内仅举办临时训练班学习。如1952年冬举办建党训练班。1959年11月,县内集中培训支委,均收效显著。1961年县委党校建立后,培训基层党员骨干,在党校集中进行。自1961年至1963年,党校办轮训班12期,其中9期培训1575人(缺3期统计数字),学习内容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八届十中全会文件等,对提高支部工作能力和贯彻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体制发挥重要作用。 1974年9月,党校恢复后至1990年,共办培训班81期,总计学员14106人次,学员对象,以大队(村公所) 基层党员干部为主, 兼顾培训机关党员干部。其中1至12期培训学员2162人,当时因受“左”倾思潮影响,讲授的内容是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四人帮”的系列论点,因而助长了“左”倾思潮,为农村批资批修“总体战”和取消自留地等“左”倾做法,提供了理论根据。 第13至81期轮训班开办于“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参加培训学员达11944人。学习内容有揭发“四人帮”篡党夺权罪行,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十二大文件等。1986年以后,部、委、办领导,主要学习政治经济学、马列主义哲学纲要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等理论;村公所支部书记学习形势、政策、法律知识和组织知识。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拨乱反正,对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化改革开放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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