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十一卷 交通 邮电
第三节 管理
2011-02-03 12:03:2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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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旧志记载,元朝至顺元年(1330) ,全州路共辖驿站8处,其中马站3处、水站5处,以传递皇朝重要文书信件。其设置地址路线,与交通驿道同。明、清两朝,通讯驿站与交通驿站同。详见本卷第一章第一节,不再赘述。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全州始设邮政代办所。三十四年全州设官电子局,属桂林官电子总局辖。宣统三年(1911)全州邮政代办所升邮政分局,属梧州副总局辖。
民国元年(1912年)全州官电子局改为全州电报支局,邮政分局升为二等邮局。20年4月4日,全州邮政局改为全县邮政局。同年12月设立全县长途电话通讯处,与电报支局合署办公。22年7月设乡村电话管理处。28年10月4日设全县军邮局。29年全县电报支局改为四等电报局。次年又升格为三等电报局。33年秋,日军入侵县境,邮电机构惨遭破坏。34年8月县境光复,邮电机构逐步恢复,设有二等邮局和电信局各1处。36年9月增设无线电台分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分别建有全县邮政局和全县电信局。1952年12月1日,邮政局与电信局合并为全县邮电局。 1953年6月21日全县人民政府电信组并入全县邮电局。1956年冬中共全县县委设立机要组, 至1957年4月并入全县邮电局。1970年1月1日邮电体制改革,将邮电局分为邮政、 电信两局。电信局由县武装部接管。两局合署作业。1973年9月18日又合并为全州县邮电局。1990年县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督导员2人。局内设有一室三股,即: 行政办公室、计财股、邮政股、电信股。邮政股内设转运、投递、封发、发行、营业5个班;电信股内设有机线、市机、载波、话务、报务5个班。县局编制人员为125人。县局以下各乡镇有20处支局、所,编制人员103人。整个邮电编制为228人。
行政管理
1952年全县境内,农村有资源、庙头两处邮政营业处。当时不以县行政区划管理,直属广西省邮电管理局领导。 1954年资源县恢复建置, 而资源营业处,则归全县邮政局管辖。1956年全县农村有自办机构13处,每个区均设有邮电支局(所)。1959年至1965年间,农村邮电支局(所)实行分片管理,共分6片。即:绍水支局片,辖凤凰咸水邮电所;庙头支局片,辖黄沙河、黄土井、文桥永岁邮电所;石塘支局片,辖两河安和邮电所;龙水支局片,辖大西江才湾邮电所;麻市支局片,1960年设立,不久撤消。火车站、东山邮电所、白宝枧塘分总机直属县局。
1985年11月至1986年,县以下支局所,再分为片,即绍水支局片,辖咸水、才湾、山川、龙水、大西江邮电所;庙头支局片,辖文桥、永岁、黄沙河、东山、白宝邮电所;石塘支局片,辖枧塘、两河、朝南、安和、凤凰邮电所;火车站邮电所直属县局。实行分片管理,支局主要协助县局以其所属邮电所起到督促作用,但人事调动及财务收支权限在县局。1990年全州县15乡、5镇,设有邮电支局3个,邮电所16个,邮电代办所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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