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十卷 工业
第一节 电力
2011-02-03 09:46:20   发表:

境内山峦起伏,河流纵横,雨量丰富,全县水能蕴藏量约25万千瓦,其中可开发的水能约11万千瓦。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全州县被列为全国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之一。
全州县有电始于民国28年(1939年)。1958年以前,县内仅有火力发电。1959年秋,开始利用水力发电。60年代逐渐以水电代替火电。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大力发展水电事业。在此期间,一方面积极建设水利工程配套电站,一方面积极建设骨干水电站,现有的水电站装机总容量中有74%是在此期间建成投产的。 装机9600千瓦的水晶岗水电站于1988年4月投产,设计装机6万千瓦的天湖水电站第一期工程(2×1.5=3万千瓦)于1989年7月开工,1992年10月竣工发电。随着骨干水电站相继建成投产,农村微型水电站和火电厂部分被淘汰。农村微型水电站,1985年有发电机267台,总容量5824千瓦。1990年底,仅存107台,总容量400千瓦。各乡(镇) 的火电厂,1985年有发电机14台,总容量250千瓦.1990年底仅有3台,(杠口2台,包家湾1台,均为备用机),总容量224千瓦。
1961年至1990年全县用于电力建设的资金共9892万元。1990年,全县共有电站(厂) 140处, 其中火电厂占1处;装机170台,其中火电占2台;装机总容量3.56万千瓦,其中火电占0.3万千瓦; 高低压输电线路2024公里, 其中35千伏线路170.36公里;变压器853台,容量16.86万千伏安。年发电量9999万千瓦时。城乡用电设备共8.26万千瓦。供电范围:100%的乡(镇),89.7%的行政村,92%的村民小组,86.7%的居民户。
电站(厂)
火电厂 火力发电始于民国28年(1939年)。当年交通部汉阳机器厂迁至全县火车站附近(改名全州机器厂) ,其自备电厂装1台蒸汽锅炉发电机组,容量约1000千瓦;同年国民革命军第5军军部进驻全县, 该部在龙岩洞和初发村两地建立兵工厂和酒精厂,两厂各装蒸汽锅炉发电机1台, 容量各500千瓦。第5军军部驻县城,在清湘镇公所旁建一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50千瓦,供军部、军部子弟学校及县城部分店铺照明用电。33年日军侵全之前,上述电厂迁走。36年夏,桂林市过昆源投资派人在全州县清湘镇新码头建桂光电厂,装60马力内燃机1台,发电机容量46千瓦,白天碾米,夜里照明(1954年公私合营后改称公私合营全县电厂)。
1957年县财政投资16.97万元, 在县城半边街筹建全县火电厂, 1958年9月投产。占地5994平方米,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其中:厂房80平方米,办公20平方米,仓库40平方米,宿舍180平方米)。装机1台,汽轮机150马力,发电机容量80千瓦,供锰粉厂生产和全县火车站及半边街等地照明用电。1961年初,全县火电厂与公私合营全州县电厂合并。同年夏,增装柴油发电机1台, 柴油机180马力,发电机容量120千瓦,原80千瓦蒸汽锅炉发电机组停用。1964年夏增装1台柴油发电机组, 柴油机300马力,发电机容量200千瓦,原公私合营电厂的46千瓦机组淘汰。当时,全厂共使用2台柴油发电机组共装机容量320千瓦 (后于1971年调给全州磷肥厂作备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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