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十卷 工业
第二节 集体工业
2011-02-03 09:46:37   发表:

1951年, 县城个体户酒坊自愿组成2个酒联社,共32人。1952年,县城个体户纺织业者自愿组成3个纺织小组, 工60人。1954年,开始对私营工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0月1日,首建全县城关农具(铁器) 生产合作社,14户,从业者29,入社股金1440元。1956年底,全县私营工业、手工业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共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 46个(34个社、12个组),从业者1368人。1957年集体工业总产值353万元(1957年不变价)。1958年“大办工业”,手工业合作社中有8个社转为地方国营企业,477名集体所有制工人转为国家工人。同时,街道、公社大力新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9年,街办、社办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45家, 从业者2103人比1956年增加735人。 1960年集体工业总产值增加到429万元(1957年不变价) ,比1957年增长21.53%。由于发展太快,管理不善等原因,1961年,集体工业总产值下降到162万元, 比1957年下降54.11%。经过3年调整后,1965年集体工业总产值恢复到400万元。 1966年到1976年,在“文化大革命”动荡的岁月中,集体工业仍有所发展。1976年,集体工业总产值1098万元(1970年不变价),比1965年(换算后的工业总产值)增长1.32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体工业迅速发展。1990年全县集体工业总产值3600万元(1980年不变价),比1976年(按换算后的工业总产值)增长2.18倍。其中:县城大集体工业企业19家,总产值581万元;县街道工业企业4家,总产值266.5万元;农村乡(镇) 工业企业104家,总产值1246.5万元;村办工业总产值6447万元;农村合作工业总产值862万元。

1990年县、乡(镇)集体工业企业情况表
表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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