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三十卷 社会
第二节 生活习俗
2011-02-03 19:47:41   发表:


鸡声报警 寒夜雄鸡乱啼,户主认为是盗贼、火灾的预兆,向有“一更叫贼,二更叫火”的民谚。遇上一更鸡啼,主人要严闭门户;遇二更鸡啼,主人用冷水泼鸡笼,表示“灭火”,并仔细检查厨灶余烬以防火灾。县城居民中的老人,尚存此习。
行 旅
水程船规 清末民初,县人远出乘船,须遵船规:一、不许盘问水程;二、因风雨停泊时,不许性急催发;三、不许将盆、碗覆置(忌覆舟);四、忌口出“翻”、“破”、“漏”等不吉利语。至今水上渡人、运货之舟船,仍留存此俗。
迷路问“矮哥” 山乡小路,每逢三岔道口,多竖有一块高约1尺的小碑,上刻“左走××村,右走××村”,碑系农民为行善祈福所捐献,迷路者读碑便知去向。县人尊称这种指路碑为“矮大哥”。此风犹存。
轿行轿规 清代至民初,出门多以步行。富人则骑马、坐轿。农村妇女无力雇轿,因而有毕生未入县城者。城内设有轿行,一日往返为“短驳轿”,行程百里以上为长途轿,坐轿人计程付资。妇女坐轿,上、下轿忌跨轿杆。长途轿在行进中,走在前面的轿夫,遇有独木桥、坑洼、深沟,都用“行话”向后面的伙计提示,如“左靠”“右拐! ”又轿夫多系“烟鬼”,途中烟瘾发作,遇路边小村有开灯卖鸦片者,常自动停轿进村抽烟过瘾,雇主不能干预。民国十六年(1927),县城始有公路通往桂林,后渐有客运汽车,亦系有钱人家之代步工具。解放后城乡建成公路网,农民进城多以车代步。
冒暑行路 本地农民暑天行路,常备生蒜头,途中饮井水,先嚼大蒜和水咽下,可防肠胃病。又在雨帽上插满黄荆叶,并将黄荆叶贴在脐部,可降温防痧气。途中偶有中暑,或嚼黄荆嫩叶和唾液咽下,或用杉树叶抽打小腿令出微血,均可缓解病情。至今农村中、老年人,仍保持这种防病防暑习惯。
骑马二忌 以马代步,旧俗有二忌:(一)暮夜乘马行经荒山丛林,马突然停足不前应勒缰转向,以防虎豹;(二)策马上桥头,马前足一踏桥板便后退,必是危桥不可加鞭迫进。县内向有“马悔在前,人悔在后”之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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