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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生育效果
2011-02-02 19:16:26   发表:

1979至1990年12年间, 全县已婚育龄妇女109477人,已落实措施的99114人,其中结扎40795人, 节育率从1978年的64.1%提高到1990年的89.23%。 全县共有3990对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优待证》 ,18524对二孩夫妇落实了结扎措施。多胎率由1978年的38.7%下降到1990年的0.95%。 1990年全县结扎首次突破1万例,节育率为87.79%,出生率为10.88‰,死亡率为5.48‰,多胎率为0.95%,自然增长率为5.40‰。12年间全县约少生10人。
晚婚率逐年提高。 1987年为61.49%;1988年为64.86%;1989年为67.42%“;1990年为76.94%,比1987年提高15.45个百分点。
1986年2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州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称号;1988年10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全国先进计划生育服务站” 称号; 1990年5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965年~1990年计划生育统计表
表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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