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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生育宣传
2011-02-02 19:16:35   发表:


1954年8月27日, 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改进避孕及人工流产问题的通知》后,首由卫生部门结合妇女病检查,同时开展对群众避孕宣传教育,防止堕胎及溺婴现象。后由县人民医院搜集有关资料,总结经验,举办各种宣传节育展览,并代售避孕工具。
1963年第一季度,全县卫生部门积极开展节制生育宣传和避孕技术指导工作。先后在全州镇和庙头绍水安和等圩镇,举办3次计划生育宣传展览,共有1.3万多人受到教育。与此同时, 并代售避孕工具6千多件,发送《计划生育问答》5百余册。同年5月,县医院设立避孕指导门诊部,每逢星期二、五,专供群众咨询并作计划生育指导。
1964年一年内, 先后举办计划生育宣传展览11次,放映计划生育教育专场电影3场,观众达27700人次。并在全州镇民主街、县农械厂进行计划生育试点工作。
1987年,县人民政府印发《致全县新婚夫妇、一孩夫妇、二孩夫妇和超生夫妇的一封信》共15万份,对促进人们改变旧的生育观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988年冬,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宣传和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细则》的高潮,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复印《条例》和《细则》共16万份,张帖到各家各户。是年,中共全州县委又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文件,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又复12万份,张帖到已婚育龄妇女各个家庭。
1990年,为把计划生育推向新的台阶,狠抓了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了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受教育面达总人口的45%以上。在广大干群中,按不同年龄层次和生理卫生特点,分别进行人口理论、人口政策及计划生育科技知识教育。由于宣传工作深入细致,是年全县接受结扎手术的达1255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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