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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队伍
2011-02-02 19:16:39   发表:


全州县计划生育工作始于1957年,初由卫生部门兼管,负责宣传政策及落实节育措施。1963年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主管计生工作。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干扰而机构解散。1975年9月复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1978年专设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1人,由县卫 生局局长兼任。其节育手术、技术咨询仍由卫生局组织各医疗单位负责办理。1981,计划生育办公室设专职主任。1985年改称为计划生育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股长3人,站长1人及工作人员等共14人。20乡镇均分设计划生育管理站,共有专职干部54人,各村委均配有一名计划生育专职干部。1987年,自治区分配本县乡(镇)计划生育专用聘干指标54个。1988年,桂林地区下达乡(镇) 计划生育站专职干部编制141人。1990乡(镇)计划生育站专职干部增至135人, 各村公所仍配有一名计划生育专职干部。1989年成立县计划生育协会,设专职干部3人。各乡、镇分别成立乡、镇计划生育协会,均设有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全县已发展会员3万人。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由各村公所 (前称村委会) 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负责办理。其职责:(一) 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理论知识。(二)掌握本地区内生育情况,按不同情况分别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根据政策和条例进行管理。(三)负责计划生育各种情况及数字上报。(四)实行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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