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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2011-02-03 15:53:23   发表: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12月10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 代表486人,出席会议代表415人。 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1963年至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报告;选举龙川为县长,张振陆、于风祥、唐良松为副县长;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9人;选举李隆松为人民法院院长。
第七至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在县城召开过四次会议。第一次会议,1981年1月11日至15日召开,代表430人,出席代表430人,大会主席团由28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始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李敬善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唐修迪、李隆松、谢纯吉、李文友、王伯钧、邹晓映(女)为副主任;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含正副主任);选举汪厚生为县长,李国良、谷顺琇、蒋炳枬、盘喜明、曾昌俊、蒋翠英(女)为副县长;选举阎俊思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程良宝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1982年5月19日至2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53人, 大会主席团由49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讨论通过了《全州县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公约》 。第三次会议,1983年3月7日至1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92人,大会主席团由50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选举出席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人; 增选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名。第四次会议,1984年7月7日至1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21人,大会主席团由43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学习讨论通过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议》。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作出了《关于编修全州县志的决定》、《关于延长本届人民代表任期的决议》。时值机构改革,大会接受原7名正副县长的辞职,选举蒋济雄为县长、邵忠谟、廖万桥、俸载奇为副县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在县城召开过四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1984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召开,代表387人,出席会议代表351人,大会主席团由55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作出《认真学习、宣传、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决议》;选举盘喜明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唐善继、唐思想、刘昌逵、姚继文,谢晋明为副主任;选举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8人(含正副主任);选举蒋济雄为县长,周定柱、邵忠谟、廖万桥、俸载奇为副县长;选举戴启富为人民法院院长,罗会友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1985年8月16日至19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85人,大会主席团由57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补选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2人。第三次会议,1986年6月12日至15日召开, 出席会议代表337人。大会主席团由53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八届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改建石塘农贸市场的决议》;《关于全面制止破坏森林资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固土保水、保持生态平衡的决议》;补选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名。 第四次会议,1987年4月13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16人,大会主席团由50人组成。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领导抓好乡、镇企业的决议》、《关于搞好县城环境卫生、防止污染问题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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