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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卷 政权 政协
第二节 基层行政组织
2011-02-03 15:53:58 发表:
明代以下设乡,乡以下设里(都、图),里下设甲。乡置乡董,里置里长,甲置甲首。
清初沿袭明制,康熙四十七年(1708),保留乡制,废除里、甲,建保设村;村保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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