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十卷 工业
第九节 竹、木加工
2011-02-03 09:45:49   发表:


木器加工
解放前,木器加工均为个体手工操作,散布城乡各地。民国35年(1946年)县城有木器店12家。1949年县城有木器店23家。1954年县城木器业63户,从业者73人。1956年全县木器加工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共组成3个木器社,社员103人,股金2578元。1958年县木器社与铁器社等合并过渡为地方国营全县农具机械厂(同年8月改称全县通用机械厂)。
1961年至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原并入全县通用机械厂的木器社部分职工及其设备分出复建木器社。 1965年8月,县城的铁器社、五金社、木器社、制秤社等合并组成城关镇合作工厂, 并入的木器社成为城关镇合作工厂的一个木器车间。 1976年,城关镇合作工厂投资110万元扩建。1984年改称“二轻机械工业公司”,属机械工业行业,内设木器家具厂。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木器手工业遍布城乡。1980年至1988年期间,有咸水黄沙河大西江绍水庙头等乡(镇)相继建立木器厂。1990年底,全县乡(镇)及乡以上木器企业共5家,均属乡(镇)企业,年末职工22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1.6万元,总产值9万元,利润1.3万元,税金1万元。
竹器加工
1949年全县有竹器加工业43户,其中县城占19户。产品有竹篓、竹箩、竹垫、竹椅、竹床、粪箕等。1954年,县城有竹器加工业22户,从业者32人。1956年竹器加工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县城竹器加工业各户组成竹棕雨具社,共65人,股金1314元,当年总产值5.29万元,利润0.36万元。1958年竹棕雨具社升格为地方国营全州县竹棕麻袋厂。1961年,竹器业从全州县竹棕麻袋厂分开,成立城关竹器生产合作社及城关竹杆生产合作社,复为集体所有制性质。1964年城关竹器社采用各种破篾机,工效提高4倍以上。其中“一进四层”破篾机(谷垫篾)比手工破篾工效提高10倍。
1970年竹器社转产,以生产塑料制品为主,生产竹器为辅。1976年竹器社筹建纸箱厂。1978年分成全州县塑料厂和全州县纸箱厂。
1981年全州县第二食品厂, 内设待青竹杆组,从业者7人,资金1000元,生产天然花竹笔杆。 1981至1983年每年产值3万元左右。1984年待青竹杆组迁至飞机坪党校,改称“全州县前进圆竹厂”。1985年职工45人,资金8万元(银行贷款),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万元,当年加工厘竹250吨,自然花竹30万根,总产值19.82万元,利润0.7万元,税金0.6万元。
1990年,全县竹器加工业只有圆竹厂和才湾竹杆厂,均属集体性质。从业者36人,总产值30万元,利润0.2万元,税金1.2万元。产品主要是加工厘竹和自然花竹。原料来自县内、恭城以及湖南省的江华、江永等地。产品销往日本、马来西亚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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