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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染织 缝纫 鞋革
2011-02-03 09:46:08   发表:


隶属二轻局,集体经济。位于全州镇建设路,用地面积0.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24万平方米,内设1个被服厂及3个缝纫门市部。主要设备有:缝纫机140台(其中电动缝纫机60台),扣眼机1部,锁眼机1部,电剪4部,三线机4部。以生产加工服装为主。主要产品有各式服装、棉衣、 蚊帐、羽绒衣、羽绒被等。1990年年末职工89人,固定资产原值7.4万元,生产服装1.51万件,总产值9.6万元,利润0.1万元,税金0.2万元。
据统计,1982年至1990年共生产服装54.88万件,总产值1283.83万元,利润5.19万元,税金10.43万元。
鞋革业
民国初,县城有皮革业5户,用烟烧皮法制革。民国28年(1939年),药皮技术传入县内。30年,县城有皮鞋业8户。1949年全县有皮革业12户,年产皮革1100张。
1954年皮革业18户(其中制皮6户,从业者6人;制皮鞋5户,从业者8人;制皮箱7户,从业者7人),分别成立3个生产合作小组。1956年冬,3个生产合作小组合并成“全县城关皮革生产合作社”,社员36人,股金1750元。1958年城关皮革社升级为“地方国营全县皮革厂”,职工90人。1961年工业体制调整,复为集体所有制,属二轻局领导。
1971年国家拨给无息贷款5万元,县外贸局贷款8万元,该厂自筹3万元,共投资16万元,在城郊乡水南村山坡上新建“全州县皮革厂”,新建厂房0.38万平方米,购置制革全套设备及皮鞋生产设备,并派出技术骨干出外参观学习新工艺,引进“霉法脱毛”、“底革快速值优” 等先进工艺,实现制革一条龙生产流水线作业。1972年总产值35万元,1977年增至119万元, 增加2.4倍。主要产品有牛革、猪革、皮箱、皮鞋、皮凉鞋、皮包、皮手套等皮革制品,是县二轻局重点企业之一。
由于管理不善,固定资产贷款多,产品质量差,削价损失多,加上管理人员及退休职工多,拖欠银行贷款达28万元无力偿还。经1981年、1982年两次整顿无效,1982年12月经主管局宣布停办, 全厂104名职工各自另谋职业。1983年部分职工自愿组建“全州县制革厂”和“全州县制鞋厂”。1990年制革厂有职工13人,固定资产原值17.3万元,总产值14.2万元,税金0.8万元。制鞋厂有职工21人,固定资产原值3.4万元,总产值4万元,税金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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