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九卷 乡镇企业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011-02-03 09:30:27   发表:


随着合作化运动的蓬勃发展,农村、圩镇的手工业者相继成立了合作社(组),归公社、大队经营管理,在县一级则由县政府计划委员会领导。1976年,成立全州县社队企业办公室,仍隶属计委领导。1979年改名“全州县人民公社企业局”。1984年又改称“全州县人民政府乡镇企业管理局”。到1990年底,其名称未变。
1976年8月, 全县18个公社先后成立了社队企业办事管理机构,名称各异,或称“工交办公室” ,或称“社办工业革命领导小组”。1979年4月16日经县计委批准,统称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社队企业办公室”。1984年,公社改称乡(镇),企业办公室也相应更名,对内称“乡(镇)企业办公室”,对外称“乡(镇)企业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8年,改称“乡(镇) 经济管理委员会”。各个乡(镇) 均配有乡(镇)党、政分管或主管领导干部。1990年仍改称“乡(镇)企业办公室”。村(街)级企业则由村(街)委会一位中共党支部副支书或副村(街)长专门抓所属村(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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