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九卷 乡镇企业
第四节 个体企业
2011-02-03 09:31:06   发表:

县内的个体企业始见于何时,无从查考。个体办企业的承包形式始见于1983年初。全州镇建设街街办水磨石厂频临倒闭, 街委会决定承包给个体户经营。街道居民唐合生等2人与街委会签订合同,规定上交金额,超利润部分由承包人员自行支配。企业承包后,承包人自立章程,自找原材料和销路,工人实行招聘制,使水磨石厂起死回生。当年产值达11万元,实现利润2万元,除上交街委会承包金1万元外,承包人获利万余元。
1984年个体企业在办厂形式上有了改变,出现了多种形式,不同行业的城镇居民、农民自办家庭工业。 据1985年资料记载:当年,全县有各种不同行业的个体企业11179个,从业人员1.67万人,总收入1842.17万元,占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的38.16%,实现利润197.10万元,上交国家税金79.31万元。 其中全州镇、 龙水才湾镇等个体企业的总收入超100万元。 才湾镇1985年有个体户企业0.18万个,从业人数0.38万人,总收入426万元,占该乡企业总收入的59.4%。 1990年, 全县有个体企业22277个, 从业人数2.99万人, 总收入13343.85万元。 (各年数据见表9~1) 。1990年全县个体企业总收入、利润和税金各占全县乡(镇)企业的65.92%、67.01%和61.69。超越了乡、村及联办企业的总数。

1976年~1990年全州县乡镇企业发展情况表(一)
表9~1

91.gif

0条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