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1962至1980年,在粮食产量方面,1965年恢复到1955年的水平,1970年产粮达到20万吨(详情见作物产量章)。水利建设方面,以受益地区为主,修建了一批中、小型水库,据1976年统计,全县保水田达42万余亩,是1958年的2.46倍。三是兴办了一批林、果、茶场,1980年有社办林场19个, 造林1.95万亩;有社办果场10个,植果面积0.38万亩;社办茶场5个,种茶2000亩。这些都是公社调动生产队劳动力、资金和国家扶助建成的。同时还修建了一些乡村道路等等。
从总体上讲,农民的生活改善不快,人均年纯收入徘徊在40~80元人民币之间,详见下表。
1955年~1990年农民纯收入变化情况表
(按当年价格计算)
表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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