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传统粮油加工,唯靠人力、畜力操作,以碓、磨、木榨为工具。昔山川一带,曾置水碓春米。民国时期,少数农村也有利用水力,兴建水碾代人力。解放前夕,全县城乡有木油榨200余条, 县城境内有机器碾米厂1家,置广式二号碾米机1台,有加工小麦磨坊65家,其中水力磨粉坊3家, 其余均靠畜力拉磨。解放后,粮油需量日增,原始的加工工具和生产方式,不能满足供求。粮油加工事业应时勃起。
国营粮油加工
1954年,国营全县城关大米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庙头、石塘、才湾、绍水及全县火车站等粮食加工厂,和其他面粉厂、面条厂、油脂厂等先后建成。设备不断完善,生产能力逐步提高。1985年,全县有从事粮油加工车间17个,饲料加工车间6个,有固定职工138人,固定资产147.8万元, 总产值935万元,创造利润40.89万元。同时,部分乡镇粮管所设置大米加工、面条、统糠和油脂生产设备。当年全县拥有以五号米机为主的米机26台,面条机13台,95型螺旋油榨6台,90型液压榨17台,20吨浸出器1座,各型电动机143台(1049.2千瓦) ,柴油机16台(709匹马力)。年生产能力为大米5.52万吨,面粉0.6万吨,统糠1.25万吨,植物油0.7万吨。
1990年,粮油加工独力核算单位增到7个,共34个车间,干部、职工219人,固定资产原值420.06万元。有碾米机械45台(套),制粉机械24台(套),制油设备41台(套),粮油食品机械2台 (套) , 2吨锅炉3台,年产20吨肌醇生产设备1套。全年实际加工大米20490吨,面粉3833吨,面条110吨,饲料6246吨,食油217吨。实现利润91.91万元。
农村粮油加工
50年代中期,农村农业合作化时,粮食加工利用水力、畜力有了发展,机器碾米也开始萌发。 1959年,全县农村有碾米机11台,水碾301处,畜力米碾30处,手摇榨油机16台,木油榨212条。 但大部分农户对粮食加工仍未摆脱推磨舂米的辛劳。60年代,农村粮油加工渐向机械化过渡。 1966年,有不同类型的碾米机282台,螺旋榨油机10台,用于粮油加工的柴油机116台,电动机6台。70年代,粮油加工有了进一步发展。1975年,全县农村有各型碾米机1246台,螺旋榨油机47台。其他如磨粉机、面条机、柴油机、电动机等都成倍翻增。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粮食产量大幅度上升,加工事业发展更快。1985年,除极个别边远山区农家继续沿用传统工具外,其余农村的粮油加工完全为新式机械所取代。全县有集体、联户或个体经营的碾米机1949台, 用于加工的柴油机2149台,电动机607台,榨油机70套。有磨粉、 面条机144套,食品加工机械40套,淀粉加工机械96台。1990年,碾米机增到2855台,磨粉、面条机202套,饲料粉碎机378台,打浆机5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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