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十三卷 商业
第三节 日用工业品销售
2011-02-03 12:04:21   发表:

布匹、百货
民国年间均由私商经营。民国31年(1942年) 县城棉布经营者47家,从业人员133人,资本34800元(法币) ;37年46家,从业人员116人,资本28300元。其中以广成布庄较大,有资本8000元; 1000元至2000元资本的6家;1000元以下的39家。经营百货业的:31年县城有25家, 从业人员73人,资本9850元,上1000元资本的有益胜祥等3家;37年下降为12家,从业人员31人,资本4500元。经营文具业的:19年县城有30家,从业人员74人,资本5250元 (银元) ;31年有9家,从业人员20人,资本1700元 (法币) ;37年有6家,从业人员14人,资本1500元。解放后至1955年,县内相继成立国营全县贸易公司、百货公司、花纱布公司、供销合作社等国营、集体商业。以经营棉布、百货、文具商品为主,部分商品由新组织起来的经销、代销、合作店及经营同类商品的私营商店经营。1955年,县城共有国营、集体、私营商店59家。1956年元月,经销、代销、合作店全部参加公私合营。其中私营的转入1955年成立的合作总店。1962至1979年上半年合作总店与国营公司曾两度分合经营。1979年下半年,原合作总店中的布匹、百货业与国营县百货公司全部脱钩分出,至1990年,由全州县综合公司(前身合作总店)统一管理经营。
1954年,国家实行棉布(包括棉花、棉絮)统购统销政策,开始发放民用布票。1960年后,除公民定量用布凭证供应外,对粮、棉、畜禽等收购奖励和婚、丧、人口出生及工业用布额外补助外,都一律实行凭证供应。1983年10月,票证取消,敞开供应。
布匹、 百货供应品种:50年代为300多种;70年代1000多种;80年代达8000多种。百货公司商品纯购和纯销售额: 1956年纯销为212万元; 1965年纯销713万元;1978年商品纯购855.5万元,纯销2256.9万元(含库存量),创利润61.81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营、集体、 个体3种经营体制并列经营,商品多渠道流通,城镇摊点、农村串卖增多。县百货公司为适应新的形势, 在经营竞争中, 分门店实行承包经营。 1985年纯购855.5万元,纯销1066.7万元, 创利润29.67万元。1990年,县百货公司职工达296人,设批发部3个,零售门店9个, 商品纯购进额9280万元,纯销售额5369.3万元,商品零售额493.36万元。由于新职工大量增加,经营管理放松,库存物资积压大,造成总销售额大幅度下降,营业外支出加大,由盈利降为亏损。
解放以来, 布匹、 百货几个主要商品的销售量: 详见表13~7。其中最高销售额是:1978年棉布261.50万米;1983年化纤布22.2万米;1985年床单18.007万条,缝衣机5951架,胶鞋42.04万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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