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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 商业
2011-02-03 12:04:49   发表:

全州县位于中原与岭南交接之地,湘江纵贯南北,联结长江、珠江二水系,水陆交通方便;境内农副产品资源丰富。1957年安徽省寿县出土的“鄂君启金节”(经商的海关凭证),记有战国晚期楚国鄂君经商的船只,溯湘江而上到达[兆阝](洮)阳,说明早在距今二千四百年前,境内已有商业活动。秦王朝统一岭南,政令与度量衡统一,作为水陆必经要道上的重地,商业活动更加发达。迨至元、明,县内商人已出省贸易,明洪武《靖州志》即记有全州商人成帮在湖南靖州进行贾贩,且以“全客”著名。据康熙《全州志》记载:明代县人赵希尹载米六、七舟至湖广贸易,与此同时,湘、赣籍商人也大批来县经商。在州城、柳浦、建安司等地设立会馆11处。清乾隆年间,境内有周家圩、石塘、麻子渡、寨圩等圩市14处。南北古驿道沿途开设各种店铺217家。民国23年(1934)县内有商店522家。31年,全县购进货物53.5万元(法币),外销货物55万元。33年,日本侵略军入侵全县,商业遭到极大破坏。次年,日军投降后,始略有恢复。35年,县内有集市8处,工商业发展到21个行业、565家商店;还有乡间串卖、推销布匹、百货等商业活动。1949年11月17日全县解放,12月,第一家国营贸易公司在县城建立。1951年底,全县有私营工商业1503户,资本112.1万元(折新人民币) ,从业人员2431人,商品零售额400万元(含国营零售额5万元)。1952年,集体商业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相继在县内城乡建立。同年桂林地区食品公司、桂林盐业站在县城设置购销处、转运站。1953年县人民政府一方面发放贷款扶持私营工商业困难户,一方面积极建立国营商业。是年,桂林地区各国营专业公司在县城分设购销处或工作组。年底,全县商业发展到2294户,拥有资金442万元(折新人民币) ,从业人员3367人,收购主要农副产品纯值176万元,纯销售总值500万元(均为国内销售) ;商品零售额832万元。1954年1月,县内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实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历时两年多,于1956年2月, 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 全县894户商业户,绝大多数纳入国营商业、公私合营和组成商业合作店(组)。当年全县有农贸市场18处;国营、集体、合营共经营网点613个,从业人员3801人,收购农副产品纯值417万元;纯销总值1127万元;商品零售额1526万元。
1958年“大跃进”时期。供销合作、商业合作店(组)、公私合营商业全部纳入国营商业,由县商业局统管。局下设工业品批发部、农产品采购、食品杂货推销店(站)、五金器材供应站和石塘、绍水等16个经销店,搞单一渠道流通,加上集市圩日减少,物资供应一度紧张。1961年起,县内贯彻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局重新分出,分别恢复原设置的公司和合作社的基层组织,同时又增设县饮食服务公司等国营经营机构,恢复集市贸易。1965年,全县农副产品购进纯值1879万元,纯销3207万元;商品零售额28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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