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十二卷 城乡建设
第三节 设计
2011-02-03 12:03:47   发表:


解放以前,县内无专门设计机构,亦无专门设计的技术人才。历代公私建筑,多由主要官员和主家筹划,根据实际需要,商定规模形式和结构。解放后,多层建筑和大跨度建筑不断增多,无图施工已不适应形势。50年代起由有实践经验和一般理论的“土”技术员承担低层小型建筑设计,或套用标准图。较大的工程项目,由专署或上级主管部门设计人员设计。1962年县建筑设计安装公司始建设计室。逐步由大、中专毕业生取代“土”技术员,能设计一般的建筑工程。 1980年建筑公司设计室,改为全州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设计室,在编5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4人,除承担工业、民用土建工程设计外,还承担水、电、暖的设计工作。目前,可承担县内城乡绝大部分7层以下,局部9层的建筑设计。在设计项目中, 有砖混、 钢混及钢结构,钢混结构最大跨度12米,钢结构最大跨度17米。年设计能力3.2万平方米, 总造价700万元,年收取设计费6万元左右。1980年至1990年底,共完成主要设计项目14项,总建面积10.86万平方米,总设计概算2636.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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