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八卷 水利
第二节 保持措施
2011-02-03 08:45:37   发表:


明洪武元年(1368)以前,水土保持情况无可查考。乾隆《全州志》载:洪武六年(1373)全州府知府章复令居民沿官道两旁(黄沙河至百里)植树百余里。自明以来,历代官府对水源林的保护亦有重视。万历二十九年(1601),桂林府理刑厅为淋田源水源山《榜谕》:“为禁护水源以资灌溉,以裕征纳事,淋田一源,出自天仙而来,分派下灌,何啻百千余亩。然山荫则源润,虽有旷旱不竭……所有水源林木,务在培养渐茂……敢有违禁,擅取一木一竹者……定行严治不贷”。
解放后,中共全州县委和县政府加强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从1956年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立起,逐年安排经费,用于水土保持。从1986年开始小流域试点治理,至1990年底止,共拨给全州县水土保持经费55万元。全州县从事林业、水利及农田基本建设的同时,对水土流失进行了一些治理。
林业措施
(一) 办场造林。 到1990年底,全县办国营林场1个经营面积5.4万亩。联营和集体林场217个,经营面积89.6万亩。另外每年还发动群众广泛造林。(二) 保护水源林。1980年秋,全县经自治区林业厅批准保护的大片水源林有2处: 即宝鼎岭和宝盖山,面积共15万亩;林场和乡(镇) 保护小片水源林共18处,面积共18.57万亩。(三)封山育林。境内历有封山育林习惯,近年县领导要求每年封禁山林10万亩。
水利措施
(一) 修筑塘库。截至1990年底止,全县共有中、小型塘库1813处,有效总库容13481万立方米。(二)修筑防洪堤。截至1990年底止,全县共筑防洪堤131公里,保护耕地6.09万亩。
农业措施
(一)平整土地。1974年冬至1975年1月,1975年冬至1976年3月,两个冬春,全县共平整土地1.6万亩。(二)砌埂保土。1974年全县共砌埂保土3000亩。
小流域治理
地点在安和乡文塘行政村的雄江源。 1986年调查,该源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0.2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6.8%,水土流失年均总量6.65万吨,年均流失厚度4.8毫米。1986年7一次降雨150毫米, 水毁农田102亩,水淹农田110亩,冲毁河堤270米,倒屋1座。这样的水灾近十余年来, 每3年发生1次。50年代初,雄江源引水灌田1500亩,1986年仅灌425亩。1987年雄江源列为自治区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之一。 到1990年底止,国家投资20.23万元,村公所投资48.92万元,群众投工3.59万个,建成拦沙坝4座(共有库容5.4万立方米),观测坝1座,筑河堤4公里,疏河1公里,造林8050亩,筑水平田22亩,恢复水毁田80亩,封山9460亩,林草植被面已达98.49%, 水土流失由10.26平方公里下降到4.6平方公里。 治理前枯水流量0.035立方米每秒,治理后增加到0.1立方米每秒,可引水灌田1200亩。
经过一些重点治理以后,效果逐渐显露。仅通过办林场和保护水源林这两项措施,就拥有森林面积109万亩, 按每亩森林蓄水能力为12~20立方米计算每年可蓄水1300~2000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个中型水库的蓄水能力。另外所有水库都有拦蓄洪水的作用,使下游水土流失减轻。石枧水库下游的老河道,原是山洪横溢的地方,自石枧水库建成后。下游老河道大部分已变成稻田, 中心仅残存一线之沟。 1985年5月27日山洪爆发, 磨盘水库入库洪峰达1814立方米每秒, 而水库下泄仅684立方米每秒,削减洪峰近三分之二,并使洪峰涌至下游四所村(水灾严重之村)的时间推迟4小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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