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有85%的乡镇依附都庞、越城、海洋山山系,出口商品资源丰富。竹、木产品有松、杉、油桐、油茶、白果,毛竹、厘竹、茶叶;矿产品有金、钨、锡、铅、锌、铁、锰、重晶石、石灰石、天然大理石、硫磺矿、煤炭等。林下和石山地区,有金银花、勾藤、黄栀子等野生药材和野禽、野兽、蛇类等动物;水产品有龟及各种鱼类;还有人工种植的柑橙、水果、红瓜籽、辣椒、晒烟、花生、豆类、蒜头等经济作物及养殖猪、牛、鸡、鸭、鹅、兔、蜂等。
县内出口商品,根据不同时期县内资源开发利用和国际市场需求变化,经历了从品种少到品种多,从小宗到大宗,从地产传统产品到开发新产品的变化。据《全县志》记载:民国24年(1935)出口商品有木耳,年约500担;玉兰片,年约500担;冬笋年约1000担;麦子年约2000担;黄豆年约1000担;泥豆年约2000担;百合粉年约80担;花生油年约2000担;桐油年约1000担;药材年约1000担。年商品出口总值约55万元(银元),均由私商收购后转卖给外地商人(包括销往港、澳地区及日本等国)。
解放后,1950至1955年,出口商品仍为桐油、豆类、药材等不到20个品种,由刚建立起的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分别组织经营,直接交梧州港口和桂林专区外贸出口单位水运至香港,陆运至广东向港、澳地区和东南亚等国家销售,年均出口总值60万元。1956~1960年,出口品种略有变化,即粮油统由国家掌握进出口,其他除原有品种外,增加活猪、菜牛、茶叶、蒜苗、辣椒干、白果、红瓜籽、木炭、鹅鸭羽毛、山羊皮、锰矿、钨砂、麂皮等20多种,年均出口总值达90.87万元。 1961至1965年,出口商品以畜、禽和土特产品为主,少量出口钨砂、锰矿,品种达56个。其中食品类有活猪、菜牛、家禽、辣椒、洋葱等11个;土畜产品有蜂糖、 厘竹、 蚕茧、 猪羊肠衣、金银花等43个;矿产品有钨砂、锰矿2个。年均出口总值90.85万元。年均创汇13.61万美元。1966至1970年,出口商品以矿产品的钨砂为主。粮油食品、土畜产品品种有所增加。这一时期共出口产品64个,其中粮油食品14个,土畜产品48个,矿产品2个。年均出口总值123.79万元。年均创汇20.63万美元。1971至1975年,出口额、创汇额均下降, 出口品种零星分散,大宗产品只有锰矿1个。1971年、1975年,以矿产品出口为主。1972年至1974年以土畜产品出口为主。全期共出口品种78个,其中食品类11个,土畜产类63个,矿产化工类4个。年均出口总值83.53万元(1970年不变价) 。比前时期减少32.52%, 创汇13.91万美元。1976至1978年,出口值和创汇值得到恢复并略有上升。这期间,土畜产品的罗汉果、白果、厘竹、辣椒干、竹木书架、兔毛等商品为多;矿产品的锰矿、钨砂、石灰粉数量增大;食品类的漓江、桂花酒开始出口到港、澳地区,出口品种共51个,比前期粮油食品减少5个,土畜产品减少22个。主要原因是:生猪肉型不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求,换汇汇率低而停止出口;家禽、蛋品,仅能供应国内市场;野生动物和皮张,国家实施保护珍贵动物,禁止滥捕、滥杀等,出口品种随之减少。为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国内市场的产品变化,县外贸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扩大适销的竹木书架、辣椒干、石灰粉的出口量。年均出口总值达132.28万元,年创汇22.93万美元。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