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
1950年11月,县城私营工商业一般店员、杂工月工资为12~15元。
1956年县城大批城市居民在城关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副业社从事生产。参加开荒种地的月收入10~12元;养猪、养羊的月收入18~25元,拉板车的月收入20~45元;赶马车的月收入25~50元,其中一部分人生活费用稍有节余。
1963年,据全州镇调查统计,三街民户收入为:(一)建设街居民324户,每月每户收入1~6元的有70户;7~10元的有186户;10~20元以上的有68户。(二)民主街449户,每月每户收入1~6元的有48户;7~10元的有160户;10~20元的有184户。20元以上的有57户。 (三)和平街531户,每户每月收入1~6元的有37户;7~10元的有217户;10~20元的有234户,20元以上的有43户。
1978年,全州镇人民公社对镇内20户居民生活进行了抽样调查统计:20户总人数84人,月总收入2261.80元。 每户平均收入113.09元。人均收入为26.93元。支出1813.60元。家具用品有床43张、 柜17个,橱13个,写字台10张、沙发1张、收音机4台,缝纫机4架、自行车11辆。这20户自有平房33间,共1026平方米,租用平房3间,共73平方米,租用楼房2间,共60平方米。
1986年第四季度,全州镇人民政府对所属三街(处于中等生活水平)20户居民再次进行了抽样调查,这20户(建设街、和平街各8户,民主街4户)家共91人(包括儿童)。每月总收入为5544.4元。 每户每月平均收入为277.22元,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为60.93元。这20户的生活支出,属于商品支出3353.91元,其它支出为687.6元 (含房租、水电、维修、娱乐、学杂费、交通等) 。其住房租用平房11.5间,共355平方米,楼房1套,30平方米;自有平房28间,共768平方米,楼房3套,共75平方米。家具用品有:新式床27张、简易床23张、柜34个、橱26个、 写字台26张、沙发16张、收音机14台、收录机11台、洗件机16台、缝纫机2架、黑白电视机11台,彩色电视机10台、电风扇31台、电冰箱1个、自行车30辆、摩托车2辆。
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解放后显著提高。以全州镇为例,1949年以前,居民私人建房共计为60523平方米。 1989年共计为97468平方米,比1949年以前增36945平方米。房屋结构,大多由砖木结构转化为砖混结构,而且平房少,楼房多。
1990年末,全县城镇居民储蓄总额达80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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