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记载解放后的经济情况, 本卷记述,凡注明为不变价格者为可比价格,当年价格者为不可比价格。)
解放以后,全州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尽管走过曲折的道路,其成就变化,超过历朝历代。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36275万元(按1980年价格计算) ,是1949年的6.34倍(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其中工业、 农业产值分别是1949年的555倍和3.84倍。 粮食总产达344243吨, 是1949年的2.98倍。1949年社会商品零售额467万元,1990年达19867万元,是1949年的42.5倍。现分四个阶段记述(工农业各年产值详见表4~4)。
第一阶段(1949至1957年)属于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县内经过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稳步发展。1949年工农业总产值2823万元,1952年达到3737万元(均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是1949年的132.4%;其中工、农业产值分别是1949年的15.24倍和121.9%。 至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4912万元;是1949年的1.74倍。粮食总产149551吨,比1949年增加29.3%,油料总产3678吨,比1949年增加1.64倍,年末存栏猪15万头,比1949年增加1.58倍,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1467万元。
第二阶(1958至1965年)属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至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实行“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共产风”盛行,推行“大办钢铁”等数项超农村负荷的群众运动,造成1959年至1960年的农业严重减产。1960年产粮112055吨,比1949年还少3604吨,造成人民生活的严重困难。在工业方面,1958年大办工业,县属全民所有制工业,增至27家,1960年的工业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达到1971万元,是1957年的2.06倍,但脱离实际,终难维持。从1962年起,贯彻中央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农业上,改变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的制度,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基础的三级所有制;在工业上实行关、停、并、转和压缩基建的方针。1963年,县属全民所有制工厂, 压缩至6家, 生产队由1960年的3398个划为6028个, 工农业生产逐渐恢复;1963年虽然遭受百年未有的大旱灾,至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5415万元 (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是1957年的110.2%。粮食总产154516吨,油料总产2340吨,年末存栏猪150102头,人均产粮328公斤,社会商品零售额2849万元,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
第三阶段(1966至1976年)是第三(1966至1970年)、第四(1971至1975年)两个五年计划期间,恰逢“文化大革命”动乱时期,对经济建设影响很大。1966至1968年,粮食总产均低于1965年, 其中1967年比1965年减少11614吨, 农业产值连续两年下降; 工业产值在1967、1968年亦有下降(详工农业总产值结构表)。但是广大干部、群众,在困难的情况下,坚持生产建设,取得一定成绩。农业方面,修建了石枧、磨盘、五福、源口、易家等中型水库和一大批小型水库, 1976年,保水田面积达到42.47万亩,是1965年的1.81倍;推广系列科学种田措施,改革耕作制度,一造变两造获得成功。工业方面:先后建成水泥厂、纸板厂、配件厂、氮肥厂、汽车大修厂等一批工厂和7个100千瓦以上的小水电站及一批集体工业。1976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2512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格计算),比1966年增加59.27%。1976年粮食总产211330吨, 油料总产3100吨,年末存栏牲猪186647头,人均产粮348公斤,社会商品零售额53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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