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三十一卷 人物
第一节 传略
2011-02-03 19:46:48   发表:


蒋余荪家每年收租谷300余担。 豢养狗腿子、打手多人,利用这些人替他催收田租,另外他家养有丫头14名,多数养到成年时,便先奸污然后出卖。
1950年12月28日,全县人民政府在公共体育场召开万人大会公审蒋余荪,以大恶霸罪将其镇压。
唐光璟
唐光璟(1885~1951),字宋卿,城关区永和乡三义村殿子岭(今属城郊乡龙岩村公所)人。读私塾12年,又先后毕业于广西法政学堂及广西第一期县长训练班。历任全县、零陵县府秘书、司法承审员,兴安、灌阳、扶南、百寿等县县长,伪全县维持会会长、全县司法科长、全县田赋管理处副处长、广西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军法官等职。
民国24年(1935) 8月,百寿、中渡、融县三县农民因反抗李、白、黄的民团制度和土地陈报,爆发了起义。充任百寿县长的唐光璟密电第七军军长廖磊、第十五军军长夏威及桂林区民团指挥官陈恩元派兵镇压。陪同陈恩元到百寿县附郭乡回龙庵举行“清乡”大会,逮捕起义农民300余人。农历十月十二日悉数绑赴下瓦窑五个坟边跪下陪斩,由唐光璟亲自监斩,集体枪杀赖任南(原雅瑶区民团局局长)、唐文亨、曾运中、陈永太、舒老发、冯运亨、陈玉松、贺申谋、张任奎等16名农运骨干。还判徒刑多人,农运骨干陈其英听说有屠夫之名的陈恩元来“清乡”就先行服毒自杀。农运骨干龚其汝被唐光璟悬赏缉拿抢杀,雅瑶乡山环村人李英(中渡县卸任县长),被以通匪罪枪杀。
民国34年秋,日军入侵全县,唐光璟受其主子陈恩元指使,主动投降日军,充当伪全县维持会长半年。其间唐光璟向各地抗日自卫队发信,劝其投降敌人,送信去各地抗日自卫团队,向敌人暴露了自卫团队驻地,如唐光璟曾派秦锡爵、谭丽棱去蒋余荪挺进纵队劝降,被大队长谢以仕抓住枪决。日军入侵全县后,烧杀虏掠,一片惨象,唐却制造汉奸舆论,说全州是“湘山无恙,罗水常绿”。他媚敌辱国,献送“花姑娘”多名供日军淫乐。又勾结日军拆毁县城房屋10余座,开设赌场30多处,聚集流氓地痞,月收赌税1000万元(法币)。
抗日战争结束后,全县范围内的伪乡村维持会长等大小汉奸都处以罚款,但唐光璟却得到陈恩元的袒护,不仅未受惩处,反而启用为广西第八督察专员公署军法官。
民国36年7月爆发全灌人民武装起义, 他跟随陈恩元来全、灌“清乡”,在全州集体枪杀游击队员蒋继磷、唐耀星、邓凤斌等烈士;稍后他又创立反动的“诚化文社”宣传封建迷信,毒害人民。解放后,他在县城印发反动标语,图绘并刻写“孔子心法图”数百份,从事迷信和反革命活动;还窝藏特务分子何如之(湖南东安人)。唐光璟生活极端腐化。据他自供先后宿奸、诱奸妇女30多名。1951年9月15日,县人民政府依法将其公审后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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