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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社会救济
2011-02-03 15:59:24   发表:


1985年5月27日, 全县发生百年未遇的大水灾。受灾情况及抗灾救济详见自然地理抗洪纪实。
1990年4月间,县内发生罕见的冰雹,风力达10级以上,有155个村公所受灾,洪水冲垮水利设施1.02万处,打坏秧苗0.21万亩,大小麦0.40万余亩,倒塌房屋63座,损坏民房0.16万座, 0.97万户,8.47万人受灾。灾情发生后,政府发放救灾款4万元,并迅速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全年共发放救灾款77万元。
社会福利
1950年到1959年发放社会救济款769713元, 大米76.34万公斤,稻谷11.8万公斤,棉衣0.88万件,棉被0.16万床套,单衣1.17万件,贷款大米72.5万公斤。
1966年全县有五保户2347户,2643人。落实到队实行供养的2301户,2601人,口粮52.4万公斤, 人均201公斤; 亲属领养的37户,42人。孤儿231户,305人。落实供养的216户,287人,口粮4.74万公斤,人均165公斤;跟亲属吃的15户,18人。生产队对五保户和孤儿还补助了油盐钱1.90万元。 照顾困难户230家,1199人,现金0.52万元。国家拨出救济款6.11万元。
1979年全县供养五保户1775户,1992人。供给粮食47.99万公斤,折现金11.95万元;供给孤儿161户,208人,粮食4.47万公斤,折现金1.05万元。国家当年用于城镇农村社会救济款36.9万元。
1985年有五保老人3507户,4080人;孤儿567户,838人;孤残人429户,513人,三者共4499户,5431人,其中集体统筹供给1005户,1181人;亲属领养1216户,1507人;自种责任田2159户,2606人;未落实供养119户,137人。当年发放社会救济款25.74万元。
1990年有五保老人、孤儿共3659户,其中五保老人4246人,孤儿1246人。从1988年起全县对五保户实行统筹供养。 五保户、 孤儿每人每月可以领取10~15元生活费。从1952年到1990年全县共发放社会救济款731.95万元。
1958年1月统计全县有敬老院69个, 入院老人1349人,经过整顿清出有子女的、地富兵痞、流氓等非五保户310人出院。1959年11月实有敬老院49户,552人。1990年有才湾镇办敬老院1所,入院老人21人。入院老人,由所在生产队或亲属供应口粮600市斤,棺材一付。敬老院以场养院,能参加劳动的,一个工日计酬0.8元,自己砍柴每百斤计0.8元、1.2元、1.4元;没劳动能力的乡政府补助伙食每月9元,医药费1.5元,零用钱3元,死后安葬费200元。全州镇镇办敬老院1所有老人4名,孤儿2人。才湾镇紫岭村公所办敬老院1个,入院老人14人。1991年各乡镇新办敬老院10所,入院老人约210人。
1961年7月,县建立孤儿院。工作人员6名,收容孤儿90余人。1969年孤儿已经成年,除安排8名到纺织厂、农械厂、咸水林场外,其余全部回到农村。孤儿院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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