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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作纪略
2011-02-03 15:58:33   发表:

参加斗争
1944年冬,中共地下党组织东山抗日政工队,杨拨茜、邓鸾英等女青年积极演出抗日戏剧,激发民众奋起打击侵略者。
1947年7月, 蒋继璘、唐慧贞、邓素菊、邓崇鸾毅然参加地下党领导的全灌武装起义。起义受挫后,蒋继璘不幸被捕,因坚贞不屈而惨遭杀害。1949年春,两河石塘朝南地区有20余名妇女参加桂北游击队建立的当地农民小组和联络站,为游击队送情报和粮食。伍大周巴被敌人杀害,唐三妹的丈夫、儿子、女婿被敌人杀害,她本人被敌人打成重伤后死亡。同年11月8日,游击队员邓鸾英、唐淑贞、刘美荆在大塘富战争中英勇牺牲。
参政议政
民国30年(1941年) ,全县妇女会向地方当局争得1名女参议员席位,参加县临时参议会会议。民国35年2月由中共地下组织推荐,蒋继璘以多数票当选为全县妇女会常务理事。
解放后,妇女同男性一样成为管理国家大事的主人。历次人民代表选举均有妇女当选为人民代表。 如第十次普选,全县选出乡 (镇) 代表1434人,其中女代表369人,占代表数的25.73%;县代表共计371人,其中女代表102人,占代表数的27.49%。第二、三、四、七,九、 十届人民政府均有1名女性副县长。县第七、九、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均有一名女性副主任。1956年至1990年,先后担任过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职务的女干部有11人。1990年全县在职女干部2154人,占干部总数的23.2%;其中县乡(镇)及厂矿企事业单位领导59人。还有村街女定工干部50人。女代表和女干部,参与审议政府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和管理本单位政事。
组织妇女参加经济建设
解放前,县内妇女深受封建枷锁束缚,极少参加田间劳动。解放后,破除封建陋习,党和政府从多方面为妇女创造参加经济建设条件。1956年全县有17.4万名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同男人们一道下田下地从事生产劳动。1958年县内大办钢铁,成立女子连队,建筑女子高炉26个。1959年农业大跃进,妇女种植早稻试验田899.6亩,丰产田677亩;中稻试验田997.5亩, 丰产田774.8亩;红薯试验地1485.1亩;花生试验地229.6亩。文桥公社蛟潭大队94名妇女办起“花木兰”、“穆桂英”两个丰产垌。当年全县评出妇女种植水稻能手6103人,花生能手1332人,南瓜能手6390人,红薯能手1387人。1986年开展“三争一学” (争取比上年人均增收100元、贫困户人均增收50元,争当专业户,争创文明家庭;学会一门致富技术)。参赛妇代会280个, 妇代会委员1185人, 女主户2162户。 当年达标1919户,占参赛总户的88.76%;超标862户,占参赛总户39.87%;实现专业户、重点户827户。1987年开展“三争一学两超” (争取比上年人均增收150元、贫困户人均增收100元,争当专业户,争创文明家庭;学会一门致富技术;专业户重点户人均收入超千元,贫困户人均收入超百元) 。参赛妇代会282个3485户6547人。 当年达标3115户, 超标1468户,分别占参赛总户数的89.38%和42.12%。实现专业、重点户2745户,比上年增长4.2倍。1988年结合“三争一学两超”开展“两带头”(妇代会成员、女党员、女骨干带头参加竞赛活动,带头办1~2件实事)。1989年开展“三争一学三实现” (争取比上年人均增收150元、贫困户100元,争当专业户,争创文明家庭;学文化学技术;实现一亩二糙产吨粮,实现人均柑桔5~10棵,山区3~50棵) 。当年参赛妇代会282个,妇代会委员1018人,女主户5714户6846人。达标4947户,超标3513户。1990年全县从事乡镇企业妇女17920人,占职工总数的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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