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州志 > 第十七卷 金融
第二节 储蓄存款
2011-02-03 15:02:00   发表:

1951年5月, 县人民银行开办折实储蓄和保本、保值定期储蓄。折实标准是以中等白米0.75公斤、 白细布0.1米、木柴1.5公斤、食盐0.25公斤、茶油0.25公斤等5种为一个标准实物单位,按到期日折实牌价计算本息。1952年末储蓄存款余额为22.5万元。1953年举办优待售粮定期定额爱国储蓄,年末储蓄余额为51.2万元。1954年至1955年,县内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 共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141个,为发展农村储蓄莫定了基础。1956年县银行第一次举办活期有奖储蓄。1957年全县广泛开展节约储蓄和爱国储蓄运动,当年末,城乡储蓄余额达46.9万元,比1952年增长108.44%。1958年县内“放储蓄卫星”,以屏山人民公社为储蓄化试点,然后全面推广。于是出现贷款转储蓄、公款转储蓄现象,年末储蓄余额达153.7万元。1959年,“浮夸风”继续流行,贷款变公款,公款转储蓄,商品销售款转储蓄,年末储蓄余额达401.8万元。 1959年至1961年,因工作失误,工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人民生活困难,储蓄网点与储蓄业务均相应减少,1960年末储蓄存款余额为149.9万元,1962年为102.6万元,1963年仅84.2万元。1963年县内经济形势开始好转,县支行组织力量清理“放储蓄卫星”造成的混乱帐目, 同时向群众开展节约储蓄和爱国储蓄的教育。1964年储蓄存款回升到133.8万元。1966年至1970年,年末储蓄存款余额平均为122.18万元。1973年开始回升,到1976年末储蓄存款余额回升到281.1万元。 1978年,城乡经济迅速发展,人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年末储蓄存款余额上升到414.8万元。
1979至1985年,为扩大储蓄业务,采取4条措施:一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协储员,协助开展储蓄工作。二是银行营业增设储蓄专柜,乡(镇)营业所办理储蓄业务。1985年共有储蓄网点94个(城镇24个、农村70个)。三是开办多种储蓄。储蓄种类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积零成整定期储蓄、 活期储蓄、华侨人民币储蓄、金银债券等。四是调高储蓄利息。7年内调高储蓄存款取款利息5次, 一年期整存整取月息由2.7%调到5.7%,提高111.11%。1985年,全县储蓄存款年末余额达3599.4万元,比1978年增长7.68倍。
1987年开始对储蓄存款利率又进行适当调高,以一年定期存款为例,1987年年初为5.04%, 到1988年9月1日改为8.64%,到1989年2月1日调高到11.34%。1988年到1989年国家紧缩银根,筹集信贷资金,各专业银行先后开办了保值储蓄,大额优惠利率储蓄、贴水储蓄、黄金奖售储蓄,并在城乡开展摸奖定额储蓄活动。到1990年末城乡储蓄存款突破1亿元大关,达到11191.2万元。 为进一步扩大储蓄存款,从1987年起县内开办了邮政储蓄,存款利率和种类执行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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