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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 工业
2011-02-03 09:46:48   发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深化工业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开展横向联系,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1990年,县属工业有电力、食品、化工、造纸、采矿、染织、缝纫、建材、机械、竹木加工等行业;乡(镇)以上工业企业共181家,职工12273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7449.48万元;其中国营企业49家, 职工5970人; 县城大集体工业企业19家,639人;街道工业企业4家,463人;乡(镇) 工业企业104家,从业者4537人;合资合作企业5家(中外合资2家,全民与集体合资2家,集体与私人合资1家)职工664人。199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14436万元, 比1978年按换算后的工业总产值增长1.32倍,其中国营工业企业占663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5.99%) , 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占3600万元 (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4.93%);合资企业72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02%);个体工业企业占347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4.06%)。


历年工业总产值(按经济类型)
表10-1

101.gif

注:(1) 1949年~1971年按1957年不变价;
(2)1972年~1980年按1970年不变价; (3)1981年~1990年按1980年不变价; (4) 1985年~1990年按新口径计算(即工业总产值包括村及村以下办工业的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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