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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解放后行政区划
2011-02-02 14:11:31   发表:

自1949年11月至1990年底, 全县行政区划除个别调整外,较大的变动有9次;区域名称亦多次更迭。
1949年11月25日成立全县人民政府后, 旋即建立起按地名命名的7个行政区。即:城关区、黄沙河区、咸水区、秦家塘区、龙水区、石塘区、两河区。1950年4月,将原7个区划为11个区和1个镇, 即:城关区、枧头区、石塘区、凤凰区、咸水区、秦家塘区、龙水区、文桥区、黄沙河区、两河区、城关镇。当年11月,将原按地名命名的各行政区,改按数字为序称呼,石塘区析出鳌鱼州为第四区。1951年9月新建东山瑶族自治区。1952年8月,两河区划分两河、白宝两个区;同时资源县撤销建置,将其原属的延东、中峰、梅瓜3个区划入全县。1953年7月,置白宝区(十五区)。当时全县共有16区1镇,其序列为:一区(原城郊区)、二区(原枧头区)、三区(原石塘区)、四区(原鳌鱼州区)、五区(原凤凰区)、六区(原咸水区)、七区(原秦家塘区)、八区(原龙水区)、九区(原文桥区)、十区(原庙头区)、十一区(原两河区)、十二区(原中峰区)、十三区(原延东区)、十四区(原梅瓜区)、十五区(原白宝区),东山瑶族自治区,城关镇。1954年6月,资源县恢复建置,延东、中峰、梅瓜3个区归资源县。当年全县辖13个区1个镇,将十五区(白宝区)改称十二区,其余区名称未变。1955年8月30日将区人民政府改为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将以前数字为序命名的行政区域,又恢复以驻地名称命名。即:龙岩区(原一区) 、芳塘区(原二区)、石塘区(原三区)、鳌鱼州区(原四区)、凤凰区(原五区)、咸水区(原六区)、秦家塘区(原七区)、龙水区(原八区)、文桥区(原九区) 、庙头区(原十区)、两河区(原十一区)、白宝区(原十二区)。东山瑶族自治区和城关镇仍用原称。1958年1月,撤区并乡,全县划为27乡1镇,称乡(镇)人民委员会,乡下设农业生产合作社,镇下设街,共有454个社,3个街。即:桥渡乡9社,两河乡10社,屏山乡17社,枧塘乡17社, 石塘乡19社,朝南乡21社,安和乡13社,万板桥乡7社,麻市乡18社,凤凰乡14社,鲁塘乡10社,咸水乡15社,绍水乡28社,山川乡11社,田心乡16社,大西江镇15社,龙水镇23社,文桥镇16社,江头乡18社,黄沙河乡28社,庙头乡21社,上安乡27社,大田乡13社,白宝乡29社,粟家渡乡15社,永岁乡17社、东山瑶族乡7社,城关镇辖3街。同年冬,人民公社化运动全面开展。 为加强对人民公社的领导,实行政社合一,将27乡1镇,并成为13个人民公社, 下设165个生产大队。1959年4月局部调整,增设大西江、绍水、永岁3个公社,同时将七一公社更名为城郊公社。当年全县为16个人民公社,即:城郊公社、永岁公社、枧塘公社、石塘公社、安和公社、麻市公社、咸水公社、绍水公社、才湾公社、龙水公社、大西江公社、 文桥公社、庙头公社、两河公社、东山瑶族公社、城关镇公社。1961年6月,恢复区的建置,全县设7大区,下辖42个人民公社。1962年7月调整为15区1镇;1968年5月至1969年1月调整为14个区公所、2个人民政府(后改称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调整为18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4年机构改革,把人民公社改称为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将庙头公社划分为庙头、 黄沙河两个镇,把安和公社划分为安和、蕉江两个乡。当年全县共设15乡5个镇,即:城郊乡、枧塘乡、永岁乡、文桥镇、大西江镇、龙水镇、才湾镇、咸水乡、凤凰乡、安和乡、朝南乡、两河乡、白宝乡、东山瑶族乡、蕉江瑶族乡、全州镇、石塘镇、绍水镇、黄沙河镇、庙头镇;下辖274个村。原称村委会,1986年村委会改称村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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