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规划,科学决策。
早在十年前,从一板大桥至东门市场,一片低矮瓦房和简易厂棚,道路狭窄不平,晴天灰尘肆扬,雨天积水成塘,摆摊的、叫卖的拥挤不堪,是县城中心的一个最显眼的棚户区。从东门市场到东门大桥,只有一条弯曲的小路,到处杂草丛生,垃圾堆积如山,死水塘臭气熏天。面对这种状况,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人大代表的提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为了美化县城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作出了修建滨江路的决定,并把滨江路建设项目列为全县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于1997年10月15日成立了滨江路项目建设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王正阳同志任指挥长,我任副指挥长。2002 年12月,王正阳同志调任永福县县长后,由我担任指挥长,从县直各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了指挥部办公室,政府办副主任王家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先后担任过办公室副主任和工作人员的有陈正强、陈秋元、高小强、罗继棉、李运友、唐顺金、唐厚博等同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拆迁安置、勘测设计、工程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工程由桂林地区公路局设计,由桂林市基础公司和全州三建公司承建。工程建设期间,县四家班子领导对项目建设十分关心,经常到工地视察、听取汇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当工程进行到湘山酒厂路段时,全州古城墙遗址正好座落在规划设计的滨江路主道上。古城墙是否拆除,众说纷云。有的说,古城墙遗址是全州县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不能拆除;有的认为,不破不立,古城墙已经残缺不全,如不拆除,将会影响新县城的建设。针对这一情况,县政府几次召开了专门会议,充分听取市民意见,最终作出了修改设计规划、道路内移、保留古城遗址的决定,并在古城墙上修建了城楼,既保留了文化古迹,又美化了环境。2001年春,桂林市李金早市长带领有关部门的领导,在县长王福喜和我的陪同下,登上了古城墙,三江美景尽收眼底,他感慨地说:“三江口江水宽,水质好,山清水秀,是全区少有的自然景观,如果在对岸的雷公岭修建一座宝塔,更是锦上添花。而且寓涵着“塔镇三江洪魔肆虐,天佑人间百姓太平”。并当即表态拨款100万元,修建雷公塔,因此,在桂林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雷公塔与滨江路一并建设,同时竣工,为三江风光增添了一份神奇的光彩。
制定政策,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实施拆迁。
拆迁安置是项目建设前期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全发(1998)17号文件,采取国有单位按规划自行拆迁,不予补偿,集体单位适当补偿,私房私地作价补偿。项目指挥部、房管所、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拆迁户的安置工作。经过广泛动员和挨家逐户宣传,取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共拆迁房屋106户,其中单位公房31户,群众私房75户,拆迁房屋面积近2万平方米。发放拆迁补偿80万元,分别在凸鼓岭和滨江路修建了经济实用房安置拆迁户30户,房管所调剂直管大房安置拆迁户10户,安置拆迁户建设用地10宗,采取产权置换一户。值得一提的是,二期工程一标段,有三户拆迁户,无论我们工作人员磨破嘴、跑断腿,拒不拆迁,严重的阻碍了工程的进度。对此,县委、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召集有关单位对其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我坐阵指挥,并做大量的善后工作,对家庭比较困难的一户实行了房屋产权置换,另外两户在滨江路附近安置了建房用地,基本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消除了他们的对抗情绪。因为工程建设的周期长,城市拆迁的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完善,因此,第二期工程拆迁户所得到的补偿安置,优于第一期工程的拆迁户。总之,如此大规模的城市拆迁,在全县城建工作中前所未有,而没有发生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的现象,基本上实现了依法拆迁,平安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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