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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1-02-01 21:28:37   发表:


(二)
县境位于湘桂孔道,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县内民风强悍,敢于反抗统治者的压迫,历代进行过多次反抗封建压迫和抵抗外族入侵的斗争。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的全灌平川36源瑶民大起义,震惊明王朝。清初,县人支持南明抗击清军,进行拉锯战斗近八年,致人丁锐减至1.7万余人。 道光二十七年,(1847)全州、新宁爆发的雷再浩、李世德农民起义,揭开了广西近代史上农民大起义的序幕。咸丰年间县人陈永秀等所领导的抗清武装斗争,横扫桂北、湘南。民国22年策源于全州桐木江的桂北瑶民大起义,震慑新桂系当局。凡此种种,均证明,县人在历史上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民国20年和23年,中国工农红军三次长征过全州,在县域播下无产阶级革命的火种。日军侵占县境期间,县民同仇敌忾,奋起反抗,狠狠打击了侵略者。 36年(1947年)7月,中共地下党组织全灌武装起义,曾受残酷镇压,终于越战越强,最后配合解放大军,胜利解放全州。在两年半的血腥斗争中,全县有1300余名优秀青年,参加桂北游击队,其中有123人为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三)
民国34年至38年(1945至1949年)的全县,由于日本侵略军的蹂躏,田园荒芜,疫病流行,市井萧条,加之内战又起,物价暴涨,官吏贪污腐化,土地更加集中在封建地主手中。在封建制度的剥削下,农民无力维持简单的再生产,粮食亩产仅140公斤,过着糠菜渡日的生活。
1949年11月,全县获得解放,在中共全县县委的领导下,经过清匪、反霸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土改后,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激发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胜利完成“三反”、“五反”的基础上,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全县实现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完成了私营工商业向集体和国营企业的过渡, 壮大了社会主义经济。 至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4912万元,较1949年(按不变价格计算)增加了74%,农民和职工的生活水平相应有了显著的提高。
1958年,中共中央部署“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全县积极响应,一度将生产资料高度集中,加上大办钢铁、大办水利等同时进行,刮起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和“共产风”为标志的“左”倾错误旋风;1959年粮食征购过头,造成人民生活困难,挫伤了群众生产的积极性。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3894万元,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比1957年减少1018万元。1958至1962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06%。在接受“大跃进”以来的教训后,县委及时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实行从大队改为以生产小队为核算单位的农业生产体制,对1958年一哄而起的工业实行整顿,疏通供销渠道,全县经济逐步恢复,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5415万元,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比1963年增加1652万元,三年的平均增长速度是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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