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及民国初年,全县工人除少数产业工人和店员外,其他大部分是分散的手工业者,诸如木工、泥工、油漆、理发、裁缝、皮革等。民国15年(1926),县城始建皮行工会和木行工会,会员分别为26人和120人。次年,相继建立理发、裁缝、酿酒和炮竹工会,有会员243人。17年3月成立全县总工会。23年,基层同业工会增加到10个。30年9月,县城搬运工人建立“苦力工会” ,有会员150人左右。该会成立时,召开工人大会,选举产生正、副理事长和理事,并在火车站悬挂工会名牌。但该工会后来被地方把头操纵,而成为束缚和剥削搬运工人的黄色组织。37年,全县工会发展到44个,会员达2638人;其中教育系统16个,有会员1486人。
全县解放当年冬,县公安局根据县委“把工人组织起来,依靠工人阶级”的指示,派员深入搬运工人中,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动组织工作。当年11月30日,建立起全州火车站搬运工人联合小组, 会员6人;12月,又分别组建了寺门前、大南门搬运工人联合小组,有会员26人。1950年,县城各行各业绝大部分工人被发动起来,先后建立了理发、裁缝、皮革等12个同业工人联合小组。 在联合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搬运、手工业和店员3个工会委员会。同年6月,成立全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并配置专职干部2人。1954年基层工会发展到42个,会员1895人。1956年1月25日,召开全县首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全县工会联合会。1958年,根据自治区总工会指示,将县工会联合会改称县总工会。当年底,贯彻中央郑州会议精神,县总工会一度撤销。翌年底,县总工会恢复开展活动。从1968年开始到1973年止,县总工会因“文化大革命”影响而瘫痪。1973年,中共全州县委根据中共中央(73)17号,广西区党委(73)55号文件精神,颁发全发(73)14号《关于整顿健全基层工会组织、筹备召开全州县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 ,并成立了县总工会筹备领导小组。同年9月,召开全州县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当年全县恢复、新建基层工会组织60个。 1978年发展到80个, 会员6772人。1985年增到166个,会员13512人。1990年,有工会188个,会员17856人,占全县职工总数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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