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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赴港澳定居须知
2011-11-07   发表:

  1、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

  2、申请人必须当面提交申请并回答与申请事由有关的询问;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5、提交港澳亲属的邀请信;

  6、提交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办理地点:全州县公安局户籍科(县建设路1号) 咨询电话:0773-481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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