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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2011-11-06   发表:

1、凡是外出三个月以上的育龄群众,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先到当地乡(镇)级计生部门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表格填写。

2、经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或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

3、持表到乡(镇)级计生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4、再持办证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放环或结扎证,外出打工人员带一寸近期相片两张到县计生局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股办证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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