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在桂林市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他强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一线,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2月19日下午,于春生(前排中)来到阳朔县骥马村调研,进村入户与群众交谈,了解基层情况。记者何平江 摄
调研期间,于春生一行深入到阳朔县阳朔镇矮山门、骥马村和白沙镇百里新村实地考察,与群众亲切交流,了解当地产业发展、生态乡村建设等情况,重点了解基层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举报、查处情况,特别是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情况。20日上午,于春生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桂林市委、市纪委监察局和各县(区)、市直单位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参加座谈会,并汇报了桂林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市长周家斌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赵乐秦从“强化主体责任,推动齐抓共管;强化层层传导,形成上下联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全面排查;强化惩处追责,构建长效机制”等五方面,汇报了桂林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表示要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新高潮;进一步明确专项工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专项工作宣传发动全覆盖、纪律审查和查办案件全覆盖、案件通报全覆盖的要求,并着重查处群众普遍关心、影响力大、震动性强的热点焦点重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工作要达到的效果,即让违纪违法者付出代价、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人民群众满意或得到实惠;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特别是班子的整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坚决落实好“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回归党章、认真履职的工作要求。会上,市纪委监察部门、全州县、灌阳县、叠彩区、市住建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于春生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并不时插话交流,提醒大家“既要注重抓个案的处理,更要注重以点入面,解决整个面上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要实实在在抓出成效,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点事,坚决避免专项工作走过场”“要在思想认识上继续提高,在解决问题上下更大功夫”。
他充分肯定了桂林市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认为桂林市很多工作可圈可点。
于春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题中应有之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定决心,抓出成效,迅速掀起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高潮,形成声势、打出声威,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教育,让人民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确保“今年底取得初步成效,明年6月取得明显成果,6月后踏着不变的步伐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当前,各县区各部门都要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时,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查摆。要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强化纪律审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继续深化“三转”,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明年是换届年,一定要严明换届纪律,以铁的纪律保障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对于违反换届纪律的现象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何敏参加调研和座谈。桂林市领导石东龙、李国忠、王祝广,市政府党组成员何运保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11县6城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党组书记参加座谈。
(记者 赵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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