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开展好“民事代办”工作,全州县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服务网络,推行典型示范,突出工作特色,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民事代办”服务基层群众功能,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事代办”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对“民事代办”工作进行深入宣传,扩大“民事代办”工作知名度。组织人员深入村级“民事代办”服务站所。通过政策宣读、会议解读、张贴标语等方式增加农民群众对“民事代办”工作的了解。同时,印发各项办事指南手册1万多份,上墙张贴办事指南等,让群众了解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县“民事代办”工作形成了“赶、比、超”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民事代办”工作机构。在县一级设立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一级设立民事代办中心、村一级设立民事代办站、村民小组设立民事代办点,使全县“民事代办”工作实现“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格局。目前,全县已建立县政务服务中心1个,乡镇民事代办中心18个,村级民事代办站284个,村民小组民事代办点468个。
三是推行典型示范,提升“民事代办”服务水平。今年,在继续打造好全州镇、大西江镇、绿水镇、永岁乡、蕉江瑶族乡、白宝乡等10个示范点的基础上,下半年还将在示范点所在村委完善“民事代办站”。每个示范点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软硬件设施,同时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民事代办”服务水平。通过加强对示范点的建设,增强了“民事代办”服务农村群众的力度,以点带面,使各村工作有对比,服务有比较,以压力促动力,从而推动全县“民事代办”工作全面发展。
四是突出工作特色,确保“民事代办”抓出成效。为使“民事代办”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各单位、乡(镇)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办出工作特色。永岁乡采取集中与流动办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在乡民事代办中心设立计生、民政、司法、财政、国土等多个业务受理岗位,配备代办员和监督员定时进行“一站式”办公,同时成立7个“农事村办”服务小分队,下到各村屯,重点为群众提供生产、政务、法律、卫生四大方面服务,有效推动了当地“民事代办”工作发展。此外,通过科级领导下乡帮扶、普通干部驻村指导、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等方式送服务到基层。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共为民办实事好事1245件,落实助农资金1800多万,开展各类培训180多期。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民事代办”工作落实。为确保“民事代办”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联同纪委等有关部门及时成立督查组,对有关单位和乡镇开展“民事代办”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杜绝把“民事代办”停留在口头上,延误工作的推进,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等现象发生。另外,还在在各村“民事代理服务站”聘请了部分党员、村民代表担任民事代理“监督员”,对村干部轮流值班、民事代办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工作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据统计,自推行“民事代办制”以来,全县的民事代办点共收到群众委托代办事项8600余件,并已代办6448件,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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