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精神落到实处,有效防范企业环境污染犯罪,有效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8月22日上午,全州县环保局召开专门会议,对《解释》进行了组织学习。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会议要求各企业以“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为契机,结合2013年环保重点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自觉履行责任义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增强履行环境保护社会主体责任的意识。《解释》界定了定罪标准,明确了从重处罚情形,加大了单位犯罪、共同犯罪的打击处罚力度,它的实施将有效破解环境“执法难、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四难问题,有利于全县环保水平的提高。
县政协副主席伍吉东出席会议,并对此次学习进行动员讲话。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县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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