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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1月CPI同比上涨1.9%
2016-02-29   发表:

  2月19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获悉,1月,桂林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9%,环比(即与去年12月相比)下降0.3%,全市物价在上一年保持平稳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低涨幅。

  调查数据显示,构成CPI指数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呈现“五涨二降一平”格局。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4.0%,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1.3%,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2.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同比上涨0.6%,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0.8%,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同比下降0.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持平。

  桂林调查队相关人士介绍,1月CPI出现环比下降情况的原因是:1月天气回暖,鲜菜供应充足,小白菜、菜心、生菜、油麦菜等叶菜类蔬菜价格大幅回落,价格环比下降8.9%,带动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0.5%;商家加大了“两节”服装、鞋类等消费品促销力度,女鞋、男士服装、女士服装、儿童服装价格环比分别下降3.4%、2.6%、2.5%、0.8%,带动衣着类价格环比下降2.1%;当月,国家发改委下调油价,桂林市汽油、柴油价格环比分别下降1.3%、1.2%,同时受阶梯电价调整影响,电价下降1.2%,这两项因素又导致了交通和通信类价格降低。

  该人士表示,根据全国经济发展和消费结构变化的具体情况,今年,国家统计局对构成CPI指数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了相关调整。因此,从1月起,该调查队首次按照新的调查目录开展调查统计,如对食品和烟酒类价格进行了合并调查统计,并新增了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类别的调查统计,其他类别价格的调查项目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记者 徐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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